做好供应商质疑答复工作,是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、维护公平公正的必然要求,也是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的关键路径。9月18日,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财政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构建规范高效的质疑答复机制,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良好秩序,营造公开、公平、高效、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。
为提高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对质疑答复工作的重视程度,该局在《通知》中明确质疑答复主体责任及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权责范围,要秉持客观公正态度答复质疑,建立健全质疑答复工作机制,推动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,提高纠纷化解的灵活性和有效性。
同时,明确处理流程,打造“法治采购”。《通知》进一步规范了质疑答复程序,建立代理机构质疑处理内控制度,完善细化质疑受理、审查、核实、答复过程,针对不同采购环节提出的质疑,分类核实处理。并且引入专家论证、市场调查等三方调查手段,确保质疑处理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答复依法依规。
此外,细化时间节点,打造“效能采购”。《通知》明确了质疑受理及移交时限,采用岗位分离模式,由专人负责质疑答复处理工作,并建立质疑处理审批制度,充分规范质疑处理流程,提高工作效率,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。
牡丹江市财政局此次对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工作的规范,是构建健康、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的重要举措,将进一步推进质疑处理工作规范化、合理化。